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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點評

反習標語衝突:悉尼華人男子襲擊攝像師被判有罪

被指控在悉尼Eastwood區的一次爭執中犯有普通襲擊罪的華人男子表示認罪, 地方法官判處他18個月的社區矯正和1500澳元的罰款。

這名48歲的男子張爽(Shuang Zhang 音譯)被指控在4月下旬的一次遊行中襲擊他人,對一名攝像師施暴。他於週三(6 月8日)在 Hornsby地方法院認罪。

在口譯員的幫助下,張爽發表聲明稱,他在澳大利亞生活了很長時間,之前從未犯過任何罪行。他對自己當天所做的一切深表歉意和遺憾。

因為是初犯,他請求地方法官寬大處理並作出無罪判決。

他還提到,由於新冠病毒的影響,他的工作非常不穩定。作為建築行業的臨時工,他擔心定罪會影響他的職業,尤其是可能公司會因他的定罪記錄而不再僱傭他。

地方法官米約維奇(Alexander Mijovich)在提到檢方提供的案情介紹時說:「遊行活動中,你前去遮擋攝像師的攝像機,他離你只有一米遠。你雙手圍住他,試圖移開攝像頭。」

事發當天,在Eastwood出現的標語有批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內容,這引起了當地華人社區一些人的不適。

同路點評:

地方議會參選人柏樂志(Drew Pavlou)在拉票期間舉牌反對習近平,因此遭張爽等人辱罵攻擊,而其後柏樂志在再到其他社區舉牌時,卻被警方以未經批准集會拘捕。從中也可以看到柏樂志雖然在自由地宣傳自己的觀點,但也未經允許展開集會。張爽的方式顯然是不對的,但柏樂志的表達,也確實引起了大陸移民的不滿。但張爽的被定罪,也給很多人警示,即便是不滿也不應該有攻擊的行動。而是應該選擇其他的方式進行表達,甚至可以向警方舉報對方的不正當集會行為。類似的事情屢見不鮮,但是過去卻鮮少有人被法律制裁。只是未來當人們對言論的表達有不滿之處,該如何處理,還需要社區的討論和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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