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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點評

梁振英告鍾劍華誹謗案

香港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於2018年發表文章,提及前特首梁振英涉及「小桃園飯局」事件,立場新聞隨後轉載該文章。

前特首梁振英告學者鍾劍華誹謗,鍾劍華撤回涉事文章,並支付十萬元和解金。梁振英指代表律師確認收到和解金及另外一筆訟費賠償。

鍾劍華在社交網站發澄清啟事,提到涉事文章,誤指小桃園飯局發生在梁振英當選特首後,又多次提及梁振英與其作為特首的身份可能令讀者誤解,梁振英的管治團隊在他成為特首後參與飯局,亦可能令人誤解。

2013年天水圍暴力事件後,梁振英領導的特區政府「一言不發」,當年政府就事件數次發聲明反對暴力,文章就未有提及相關事實,亦可能令人誤解梁振英,是黑社會成員或與黑社會有關係。

鍾劍華撤回文章,保證不會以任何方式,於任何平台再發表小桃園飯局與天水圍暴力事件有關的論點,並引述梁振英接受澄清,雙方同意撤銷這宗民事訴訟。

同路點評:

鍾劍華於2018年於社交平台發表題為《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論》,當中提及,在2012年梁振英當選特首後不久便發生「小桃園飯局」事件,梁競選團隊被指出席有「江湖背景人士」(黑道分子)在場的飯局。從梁振英過往對不同人發律師信或採取的法律行動看,被指控的人或媒體都是因為曾評論或觸及梁振英的兩條”紅線”:涉黑及UGL的利益事件,顯示這是梁所忌諱的。梁振英的身份是國家領導人(中國政協副主席),具有影響力的人物。當他運用自己地位及身份,動輒控告興訟,將會對其他傳媒或評論員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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