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路點評
港10.1遊行涉非法集結案
前年10月1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及秘書蔡耀昌、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10名泛民,在港島參與「沒有國慶 只有國殤」遊行,昨(17日)於開審前分別承認組織、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3罪,案件今(18日)續訊。
控方昨要求撤銷6名被告的保釋,今早控方播畢案發影片,法官胡雅文下午考慮控辯雙方陳辭後,認為是合適時間將所有被告還押,直至5月28日判刑,故原本獲保釋的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均須還押。
同路點評:
特區政府過去一年來不斷檢控在兩年前反送中運動各集會中民主派人仕, 把領袖送進監獄, 明顯是向社會宣示香港今後社會的新規範。一些對社會秩序其實沒有任何影響的政治行為, 今天會被檢控及重判。以往作出政治行為的成本並不太高, 因為政府會考慮社會輿論及對民情民心的影響, 今天卻是要付上極高代價, 入獄差不多是必然的事。
政府盼望嚴格執法會帶來人民的改變, 宣示今天以一國為中心的香港, 會如何繼續繁榮安定。不過, 孟子曾經說過「苛政猛於虎」, 但恐怕今天香港的管治者相信「治亂世、用重典」吧。
今次審訊原來期望會用大量時間, 不過由於全部被告都認罪, 因此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結案, 反映出被告們都相信在法庭抗爭是不會成功, 可以說是「哀莫大於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