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路點評
馬家健冤獄
25歲青年馬家健被控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5年後,於11日上訴得直,無罪釋放。上訴庭提出多項疑點,其中最初勸喻馬家健認罪的律師樓「師爺」Paul Chan(陳強利)案底累累,其律師行更是代表另一涉案疑犯,法官懷疑借馬家健招認全部控罪換取「放生」另一人。
消息指,已退休的58歲陳強利,以及當日處理健仔認罪的辯方大狀34歲張曉惠,17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案件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據悉,陳當天由數人陪同下,進入長沙灣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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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20歲的馬家健與朋友洪志謙(音譯)一同被控企圖販毒罪,馬家健在2017年3月7日曾簽下認罪文件,並於8月28日在庭上承認所有控罪,2017年11月馬家健在高等法院判刑前,解僱律師團隊並改口不認罪,指因發現律師團隊由洪志謙兄長介紹,洪兄亦有份支付他的律師費,思疑有利益衝突,而洪志謙曾被撤控,卻在他家中被搜出少於10克可卡因。案件令人對香港的法治是否健存投上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