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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事 看世情

3 一念之間: 好事變壞事

著名香港女導演張婉婷為母校英華女學校, 用了十年時間拍攝及制作記錄片《給十九歲的我》。

《給十九歲的我》的墜落

著名香港女導演張婉婷為母校英華女學校, 用了十年時間拍攝及制作記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在取得口碑、巿場和獎項下, 在香港公開放映只有四天, 卻在引起了整個香港社會討論下, 宣佈停映。這齣電影在短短一天, 由被社會高度讚譽變成受人批評譴責, 值得我們深思及探討, 是甚麼原因促使社會輿論改變?或是甚麼原因令到社會大眾覺得這齣電影極為不妥當, 因而不能接受呢?

這齣電影是由一個英華女學校的一個DVD計劃開始,要把在2012年時進入學校的中一學生,在學校進行重建, 有數年暫時搬遷到別處上課時,把這群千禧學生的成長過程記錄下來, 作為籌款建校的項目。最初從30多名學生中選出10名學生參與拍攝, 由於拍攝時間長達10年, 到剪輯時有6名學生的故事被剪輯, 構成了這一部電影。這些學生由12歲開始, 用電影鏡頭記錄下她們每年的成長, 直至20多歲。這樣的一個計劃, 在全世界都是極具震撼性, 因為從來沒有多少人, 願意把這麼長的人生歷程, 毫無隱瞞下, 被記錄下來吧。

剪輯後的電影, 在2021年底在校內首次播放。其後在世界不同地方舉辦優先場, 得來極高評價。電影也參加了多個影展, 取得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最佳電影獎,最後排在2月2日於香港戲院公開播放。

優先場自2022年9月開始播放, 取得接近750萬元票房, 並且得到不少教育界人士認同, 認為電影有很高的教育意義。影片內容記錄了6位女學生的成長經歷,鼓勵了其他學生上進及成長。發起這項目的前任校長及副校長更多次接受採訪, 肯定了她們的教育理念。不過, 有一些看過電影的專欄作家, 提出記錄片可能沒有尊重學生的私隱, 或是有令到學生受人誤解的憂慮。不過這些批評, 都沒有影響到學校及拍攝者要把電影公開播放的決心。

在公開播映後三天, 二月四日, 電影中其中一名主角在媒體發表一篇長達一萬字文章, 表示她曾經多次向校方及制作團隊多次表達反對公開播放這電影, 而學校及制作隊伍並沒有尊重她的看法, 及漠視她不願意拍攝下去的意願。在公開播放之前, 學校及制作團隊曾要求她簽署放映同意書, 但遭到她的拒絕。其後校方以持有2012年時家長簽署同意參加這拍攝項目的家長回條, 作為法律理據, 不容許她拒絕把拍攝內容放入電影及認為她無權反對播放的理由。另一位參加者也公開表示在拍攝過程中, 確曾有表達過不願意繼續拍攝下去, 而遭到拒絕, 並且在沒有知會下, 被攝影隊偷拍的情況。她也曾被警告若反對公開播放, 會有法律責任賠償制作人的損失, 結果她認為堅持反對也不會有結果而最後簽了同意書。其後亦有一位參加者表示原本也反對公開播放, 但卻被告知其他人已簽了同意書, 只差她一個, 而她認為自己是在被欺騙下而同意。

事件在短時間內, 引起整個香港討論, 香港政府私隱專員公署及教育局表示已接觸學校, 瞭解情況。不過值得我們思想的, 是在不同的觀點及角度下, 我們當如何理解這事件。

是法理問題嗎?

張婉婷導演在香港社會享有崇高地位, 她是英華女學校舊生, 香港大學心理學系畢業後, 到英國讀文學及戲劇, 並加入英國廣播公司, 成為助導拍攝記錄片。其後回港加入香港電台電視部, 導演過《獅子山下》及《屋簷下》的一些單元。1982年張婉婷到美國紐約大學修讀電影, 1985年回港後拍攝了著名的移民三部曲電影, 包括獲香港電影金像獎的《非法移民》及《秋天的童話》及其後的《八兩金》, 奠定了她在香港電影圈的崇高地位。

對於《給十九歲的我》是否已經取得了參加者同意公開播放, 張婉婷的回應顯得含糊。她表示在開始拍攝時, 當參加者僅12歲, 學校提供給家長簽署同意學生參加活動的通告上, 已授權可以有任何形式的公開播放。但同時她也提及有參加者表示過不願意公開播放, 但她認為從參加者家人出席首映禮, 及過往參加者的態度, 她相信問題已經得到解決。而她多次強調影片得到極多正面的回應, 並且沒有令到這些主角有負面的形象, 覺得可以公開播放。

不過張婉婷沒有解釋為何在播映前, 要求主角簽署播映的同意書, 並且最後才確認有一名主角拒絕簽署這同意書。明顯地, 張婉婷是知道並相信她要取得這些同意書才能公開播放這電影, 不過在沒有取得記錄片所有人的同意下, 她(還是學校?)堅持了要公開播放, 導致了今次事件。由於直到現時, 沒有人採取法律行動, 因此還未有必要就法理觀點作出判斷。不過,主角表示了拒絕把自己有關的內容公開播放, 卻是不爭的事實。就拍攝記錄片的道德上, 容許這齣電影公開播放的人, 確實是違反了基礎的守則。

沒有人相信2012年家長簽署的回條是商業合約, 並且這樣的同意書是家長或學生可以隨時推翻改變的。再加上現時公開播放的記錄片《給十九歲的我》, 似乎已經不是原來為記錄學生在學校重建時的生活內容, 而變成了6個女學生的個人成長故事, 要求這些參與者今天同意播放, 就變得更重要了。

影片有極高價值

從來沒有人質疑過《給十九歲的我》的價值。把6個年青人在10年內的成長歷程記錄下來, 是極難得的事。要是在大學進行長期的個人追蹤研究, 要通過的道德審查及對研究對象的保護, 是任何研究者都必需明白及遵守的基本規則。張婉婷在這群學生12歲時取得家長同意及實際上已經拍攝了這麼多的片段, 相信這些素材是有極高的研究價值。

張婉婷導演加上了她的經驗和熱誠, 把這些攝影片段,制作成電影, 可以說是任何一位電影制作人夢寐以求的經驗。電影在播放時獲得好評及具備教育意義, 可以說是在中外社會都是劃時代性。其實她只要在未曾公開播放時, 與參與者好好溝通, 明白她們所關注的問題, 我相信必然能從這些電影素材中, 制作出一齣所有參加者都同意可以播放, 並且能協助青少年成長的電影。

只不過, 因為認為自己擁有權力的人, 包括制作隊及學校的負責人, 忽視了要尊重參加者的意願, 並漠視了她們的權益, 令到這些參加者最後轉向社會, 尋找公義。

是的, 影片得到高度肯定, 是影片制作人的成就; 影片票房理想, 學校可能會帶來很大的收益; 又或是影片能啟發家長及協助青少年成長, 對社會有極高價值。不過, 這些崇高的目標下, 參與者的個人意願及權益, 同時也要受到尊重。任何一個文明社會, 都絕對不能容忍, 在一個人的反對下, 要犠牲這個人的私隱, 來成就社會中認為有價值的事。

對人的尊重

同樣情況, 都發生在每一個有孩子的家庭。作為父母, 我們都會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得到我們的愛和尊重。但同時間, 我們對下一代都有期盼。在我們會協助自己的孩子成長,達成我們對他們的這些期盼。不過,如何能在孩子們與我們有不同想法時, 平衡並且引渡他們去接受父母的想法, 並且又能尊重孩子們不同於我們的想法, 我相信是每一個作為父母的, 都會認為是極具挑戰性的事。

《給十九歲的我》今天面對的責難, 正是成年人沒有正視到要尊重這些參加者對把電影公開播放後的感受。制作人若尊重主角們的感受, 從這立場出發, 我相信事情的結果, 會完全不同。一齣電影如是, 一個社會的管治, 我相信也如是。或許生活在澳洲這一個民主社會, 我們就該更重視每個人, 都有相同的權利。要是我們相信每一個人手上的一票, 都有同樣份量, 影響著這一個國家, 我們或許會更容易學會對別人有更多的尊重吧。

周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