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話題
香港,你的明天在哪裡
近日來,關於香港的新聞不少:先是繼去年7月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舉行首次「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緊接著就是前年反送中818、831非法集結案宣判出爐,一連串的行動考驗著港人目前的神經,考驗著其他國家面對中國政府及港府系列舉動的反應,考驗著每一個熱愛這片土地的人們的容忍程度。
「國家安全,護我家園」
在2019年香港爆發返送中運動後,北京去年迅速通過香港國安法,該法推出後大幅限縮民主派的活動空間。繼《國安法》在香港正式落地後,港府在北京授意下更加急迫地大力推動愛國教育和國家安全教育,進行課程改革,希望從小培養「愛國意識」。很多學校通過早會講話、繪畫比賽、網上問答等形式,宣傳國家安全知識。中國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由習近平在2015年於人大通過的不放假國定紀念日,其目的是為了推廣中國的愛國與保防意識,營造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氛圍。而今年的4月15日就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香港國安委出手的第一次國安教育日活動,主題為「國家安全,護我家園」,除了以林鄭月娥為首的各種官員喊話外,主要活動都鎖定著全香港的中小學學童——像是在一個月之前,香港教育局就不斷「強烈建議」各級學校,應該特別主動舉辦五星旗升旗典禮、《義勇軍進行曲》唱歌活動;在一些比較保守傾中的辦學單位裡,更擴大成一整個星期的「愛國教育週」,並安排了各種愛國演說、國安教育徵文大賽、國安法猜謎問答、與反西方滲透的保防意識分享。
香港警察學院也在4月15日這一天舉辦開放日,期間展示中式步操、表演反恐特勤隊和衝鋒隊反恐演練等。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特別針對香港警察首次以中式步操亮相進行報導,中新網稱香港紀律部隊邁起中式步操「彰顯國家情懷」。法新社指出,過去香港警方學習的是英式步操,這次的步操展示是一種打破英國殖民歷史的象徵,改為由解放軍協助訓練港警中式步操。香港政府更是為了此次國家安全教育日特地推出宣傳視頻,強調維護國家安全需要「愛國愛港的人共同努力,完善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
這兩年香港情況嚴峻且惡化,港府更是公開強調,國家安全和政權安全是不可分割的,要真正達致國家安全,管制權必須牢牢地握在愛國者的手中。「國家安全教育日」首次在香港展開,就是要將以往在中國大陸推展的官定意識形態推廣至香港範圍,只不過以香港人民如此高水準又能接觸到充分多元的資訊的現狀,這樣的「再教育」是否可以起到作用,或者需要多久才能起到中央政府希望達到的效果,有待觀察。
法律必須服務人民 而非人民服務法律
香港在2019年中爆發長達7個多月的返送中運動,示威者走上街頭提出民主訴求並向港警暴力究責。北京政府將這場民主運動歸咎於「外國勢力的陰謀」,對抗議者展開鎮壓並提倡「愛國者治港」,試圖根除不忠於共產黨的人士。去年香港警方就2019年8月18日及31日兩次港島北示威活動,先後拘控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人,起訴他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罪名。除部份涉及8月18日「百萬人流水式集會」一案的被告不認罪外,其餘被告均願意認罪。
時至本月1日主審兩案的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 (Amanda Woodcock)裁定不認罪的被告罪名成立,並在本月16日一併就兩宗案件判刑。在兩次集會均涉案的黎智英和李卓人,各被判入獄14個月;兩名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何秀蘭,就8月18日案件分別被判入獄18個月及8個月,連同黎、李二人及較早前認罪而入獄10個月的另一前議員區諾軒,5人均要即時入獄。3名有法律背景兼年事已高的被告,包括吳靄儀、何俊仁及李柱銘,跟立法會前議員梁耀忠同獲緩刑。
在庭審中,吳靄儀解除代表律師的職務,親自向法庭求情。吳靄儀表示,在18年議員生涯內一直盡力守護法治,當人民權利被侵犯就要作出強硬回應。她強調,法律應該保障、而非奪去人民權利,只有這樣才可贏取市民對政府的信任。結詞時吳靄儀更是引用英國著名大法官湯瑪斯摩爾爵士(Sir Thomas More)的名言作結,「我是法律的忠僕,但我首先是人民的公僕。因法律應該侍奉人民,而非人民臣服於法律。(I stand the law’s good servant, but the people’s first. For the law must serve the people, not the people the law.)」。在法庭上吳靄儀以此結束向法官的求情, 實在令人唏噓不已。怎麼可能被定罪者向審判者講解法律在社會存在的基本價值?這不是任何一個讀法律的人, 一個執行法律的人, 一個實踐法律專業的人, 一個以法律去保謢社會的法官, 都應該知道的基本道理嗎?這豈不是數學上人人不用學習都應該明白的公理嗎? 這一天, 被定罪的人竟然以此來求情, 實在是對今天的香港法治, 一個令人慨嘆不已的諷刺。
其實,吳靄儀大律師在為自己陳述過程中的很多發言都令人深思,比如如何守護法治最重要的就是「司法獨立和實踐公義」。而曾經在立法會與政府共事的經歷更是令她意識到法治不只是牽涉法律,同樣地涉及管治。因為「有能夠保障權利的法律,政府更易贏得人們的信任,信任有助良好管治」。公義是法律之魂,如果沒有公義,法律只是以力量統治,甚至是少數統治階層的人對絕大多數平民百姓的暴力,那麼又如何獲得民眾的信任。而對民眾來講,表達自由和集會自由,則是彌足珍貴的權利,這不單是關乎人的尊嚴,更是民主社會的最後安全閥。可是,事與願違,香港近年來的政治形勢令人近乎絕望。
過去十年,香港政治運動一浪接一浪,牽扯出不少有關「公民抗命」或「違法達義」等案件。法庭的角色,就是本著法律原則審理,避免公眾誤解法治、習非成是,縱使近年不時有人不滿裁決,揚言「法治已死」,可是只講法律不談政治,仍是必須堅持的司法原則。曾幾何時,法庭裁決曾被視為修補社會撕裂、撫平政治傷口的方法,佔領運動多宗案件裁決,在這方面某程度起到一定作用,然而當下情況,卻叫人甚感悲觀。818及831的裁決及定罪, 相信在不少人心中, 會定性為按現時政治風向的判決, 也因此預計對香港社會不少人, 帶來極大的政治考量。在今天, 不少港人考計算要永久離開香港所付出的代價時, 相信這些裁決會成為不少人下決心, 作決定的計算因素。
香港未來不容樂觀
818、831事件發生年多後,港警仍有決心提出檢控,已表明港警的態度:在未來的日子裡,他們不但會繼續打壓遊行集會,也會針對那些組織或呼籲市民上街表達意見的政治領袖。這肯定會讓檢方在其他案件中,以同樣的方式力爭定罪,督促法庭將被告關進監獄。也就是說,本月的宣判只是剛剛開了個頭而已。
近些年來,港警在民眾心中的威望日益降低,因為認為其濫用權力的行徑,令一直相信法治的民眾徹底灰了心。在部分案件中,港警運用《香港國安法》在最終審判前便將被告關起來,導致現在很多被告被送進監獄後,幾乎無法得知確切的時間長短,因為一切都取決於警方何時完成調查。這樣的情勢在香港製造一種非常冷酷的氛圍。不過目前香港的司法系統尚未完全崩壞,因為香港還有一些很專業跟勇敢的法官,但他們面臨著巨大的壓力。正面臨著一個非常困難的時期,而更糟糕的可能還在後頭。
反修例風暴以來,香港成為美中外交戰場,拜登外交尤重人權牌、制裁牌,9人案被告都是民主派重量級人物,部分人更在西方有一定知名度,現在黎智英等人判囚,不排除華府有更多政治操作,諸如聯同一些盟友,對北京和香港宣佈新的制裁措施,事態如何發酵,有待觀察。
其實,港警及檢方近年來就系列「非法集結案」提出的檢控早已引發了引發外國及人權組織的關注。對於民主派陣營中傾向溫和的政治人物的指控,更像是「政治審判」。對於這些香港的良心,中國及香港當局只能以種種莫須有的罪名諸加他們身上,更可怕的是這次判刑更是對民主、言論自由及法治的判刑,香港未來著實令人堪憂。
文/本刊編輯部 圖/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