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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涕蟲門(Slug-gate)看維州政府腐化問題

維州大選到今天引起不了大家的興趣。

所有民調都指向州長安德魯斯會連任成為維州最長任期州長,令人覺得奇怪的是反對黨領袖Matt Guy不管提出甚麼議程, 都引起不了社會輿論的討論。反對黨對如何管治維州, 基本上沒有甚麼看法,只集中在提出與政府不同的派錢項目, 並且攻擊安德魯斯政府腐敗及沒有誠信, 只有破而沒有立。

稍為多人關注一點的選舉議程是獨立候選人的機會和勝出角色。不過其中一名獨立候選人Ian Cook在Mulgrave選區挑戰州長安德魯斯, 卻引起關注, 特別是Ian以自己為2019年「鼻涕蟲門」苦主, 表明挑戰安德魯斯政府的腐敗。Mulgrave選區華人選民不少, 卻很少人聽過鼻涕蟲門, 本期專題嘗試為讀者介紹這事件,把維州議會就事件作出聆訊後,找出的事實和真相,從而看一下制度內的腐敗行為,是如何產生及發酵, 好讓我們學會看這個社會制度如何導致問題發生。

「鼻涕蟲門」是甚麼?

「鼻涕蟲門」事件, 簡單來說, 是一條不知從何而來的鼻涕蟲,一紙未開審就被撤回的檢控書,一場政府和民間企業的利益衝突,就摧毁了一間經營了30多年的家族企業。

企業因為觸犯食品條例被飾令整改或停業是正常和合理的事情。為什麼這次竟然引發出這樣大的一場風波呢?究竟我們的食物安全法例、執行和管理方法、執行官員的權力制衡、政府和民間企業的利益矛盾是否出現了問題呢?

鼻涕蟲門事件的發生暴露了政府部門在執法時的一些嚴重缺失,其中有法例的不完善、運作流程的漏洞、部門之間溝通的失誤、而更嚴重的是涉及執法者的不負責任和專業操守問題。這事件沒有明顯涉及貪污金錢收受,不過卻表現了制度內官僚處事,可以如何不公義地影響人民生活。

事件經過

13/1/19

一名86歲女病人因為有肚痾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狀而入住Knox私立醫院。

23/1/19

醫院做了一個listeria病菌檢測,結果呈現陽性。在適當治療後,血液報告證明病人體內已沒有再發現病菌。

31/1/19

維州醫務處認為病菌可能與在醫院食用的三文治有關,提供給長者和醫院食物的I Cook Foods(ICF)公司是唯一的供應商,於是通知Dandenong市政府(下簡稱為市政府)進行調查。調查員Kim Rogerson在翌日到ICF檢查並取走三文治及其他樣本。

4/2/19

病人因長年患有缺血性心臟病而引發起肺水腫,不幸逝世。曾被Listeria病菌感染是間接原因。

18/2/19

醫務處證實ICF食物樣本檢測到Listeria病菌。市政府派另一調查員Elizabeth Garlick再度前往ICF檢查並發現在地上有一活鼻涕蟲。調查員未有佩戴隨身攝錄機,沒有發現時的情景錄像,只有照片。

19/2/19

Garlick向ICF發出37項整改和清潔及一項全部員工需接受食物安全培訓的指令。

20/2/19

Garlick和上司Johnson到ICF檢查但不滿意整改結果,要求ICF聘用專家作全面及徹底的廠房清潔。ICF在當晚完成此項工作。

21/2/19 

醫務處決定關閉ICF並停產,十四天內整改必須完成,市政府CEO John Bennie因為是另一間長者及醫院食物公司Community Chef (CC)的董事局成員,因此有利益衝突,未能直接處理簽發關閉令。CC由政府撥款營運,是ICF的市場競爭對手,其董事局成員和股東包括14區市政府的代表,因此在事件上有明顯的利益衝突。

當日晚上九時Bennie致電代主任醫官(Acting Chief Health Officer)Dr Sutton告知有關利益衝突的情況。Sutton在當晚十時簽發關閉指令。不過醫務處在晚上八時已通過電郵告知所有ICF客戶有關關閉指令。

Garlick和Johnson也早在當天中午12時到ICF口頭傳達了Sutton要關閉該公司的指令,比正式簽發生效時間早了10小時。

22/2/19

市政府CEO Bennie在當日早上的CC董事局會議中陳述了ICF被關閉一事。CC董事局議決立即聯繫ICF客戶提供服務。不過醫務處向外發佈ICF關閉的消息是當天下午二時。

23/2/19

醫務處簽發了另一更新關閉指令要求所有ICF提供的食物需要接受Listeria測試。此條款基本上不能完成,因為測試需要的時間和ICF的食物保存期有所衝突,執行上並不容易,即是說ICF不可能在短期內重開。

1/3/19

醫務處發現從ICF取走的食物樣本含細菌數量比法律上要求的為低,但此消息在數周後才知匯調查主任和ICF。

12/3/19

ICF入稟墨爾本地方法院要求法律審核更新了的關閉指令。

28/3/19

醫務處在開審前主動撤銷關閉指令。但至此ICF的所有客戶合約已被取消,公司無法營運,被迫關閉,員工被遣散。事件開始引起傳媒關注。

14/6/19

ICF及持有人Ian Cook被市政府控告觸犯48項食物安全法例。

3/10/19

ICF代表律師發出傳票索取有關刑事控罪的原始資料。隨後控方主動撤銷所有控罪。

25/10/19

ICF要求醫務處提供關閉指令的有關報告及詳細資料被拒。經入稟最高法院後在17/2/2020栽定醫務處必須交出有關資料。

14/11/19

ICF認為政府有關部門有栽贓嫁禍之嫌,開始與Dandenong犯罪調查科接觸並着手預備了一份長達16個卷宗的證據文件。

24/5/20

證據文件送達犯罪調查科。警官Penry向上級呈交初步調查意見,案件其後轉交Moorabbin區警官負責。

議會第一次公開聆訊

17/6/20, 23/6/20

因為廣泛的輿論和傳媒報道,維州議會法律及社會事務委員會對ICF被迫關閉一事作出公開聆訊。聆訊主要針對究竟市政府的做法有否違法違規,程序上是否出現問題和當中有沒有牽涉到利益衝突,ICF的處理過程是否合乎程序公正等問題。

公開聆訊分兩日進行,傳召了包括醫務處、市政府和ICF的十多個証人。主要圍繞着因何導致關閉ICF的原因作深入研究。

ICF的控訴

插贓嫁禍 – ICF的監控攝錄機拍攝到調查員Garlick在廠房的角落弓身停留了17秒然後宣佈發現一條活的鼻涕蟲。錄像顯示全天有46人次經過此一角落,惟沒有發現蟲的蹤跡。數天前Hayes害蟲防治公司剛做完場地檢查,沒有發現任何有鼻涕蟲活動的痕跡。害蟲專家Michael Nash博士指出鼻涕蟲是夜行生物,在沒有人協助的情況下在這時間自行爬行到廠房內的說法沒有可信性。Garlick當時亦沒有佩戴隨身錄像機,所以沒法清楚知道發現鼻涕蟲時的情景。

另一調查員Rogerson的供詞中亦提到市政府職員要求她改動對ICF調查報告的字眼及內容,並在工作期間聽到很多敵視ICF的言論。

針對性的調查 – 如何確認病人是吃了ICF提供的三文治呢?病人在入院前吃了些什麼東西呢?醫院本身的廚房和提供的三文治為什麼沒有檢查呢?

利益衝突 – 市政府CEO是ICF的競爭對手CC的董事局成員,市政府有著同時是監管者也是營運者的雙重身份。傳媒在報道此事件時用了讓麥當勞監管Hungry Jack作為例子生動地說明其中存在的利益衝突。

政府部門的辯解

在聆訊時, 政府官員對指控作出解釋。

「市政府的任務是多元化的,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我們既是服務的計劃者,也是服務的提供者,而且還需要對服務作出監管。儘管如此,市政府的員工都有清晰的任務和崗位,並遵守專業操守和道德標準,利益矛盾一說是不成立的。」

「市政府並沒有針對ICF,我們是接獲了醫務處通知一名病人逝世的原因可能與ICF所提供的食物有關而派員調查的。關閉令和48項指控是基於調查結果發現ICF的運作嚴重地違反了食物安全法例,完全是合法的做法。撤銷指控完全是基於財政考慮,我們在10月3日收到市政府律師電話被告知法律費用可能高達一佰二十萬,當時ICF的整改亦已完成,所以我們認為花費納稅人大量金錢去繼續打官司是不值得的。」

調查員Garlick解釋說隨身攝像機是當感覺執行任務時有危險或者需要蒐集某種特別證據時才會帶上的。而當時她認為沒有這個必要。

聆聽報告

議會法律及事務委員會在八月發表了報告提供了13點對醫務處和市政府如何改良食品安全法例、規範及建立一套完整的檢查及檢控程序、審核現行利益衝突的管理模式和醫務處與市政府的有效溝通程序等建議。

報告書中亦確認了包括下面選錄的共16項要點。

1)關閉令的簽法有合理及合法的基礎。

2)在ICF事件中市政府並未充分地做到一個負責任的食物安全管理者的職責。

3)ICF事件突然嚴重升級顯示出在程序公義上出現問題。

4)市政府CEO在其管轄的企業上出現利益衝突的情況極具爭議性。

5)在未通知ICF關閉前通知其客戶是不能接受和不當的。

簡單來說,立法會的聆訊是官員所作, 有法律基礎,沒有違法, 但並不洽當。

事件持續發酵

20/8/20

ICF對市政府的投訴案件於8月20日第三度轉交至Casey區的警官負責。

16/2/21

ICF入稟最高法院,控告市政府及醫務處失職並索取賠償。

31/3/21

Casey區警官通知ICF調查已完成,沒有人會被起訴。ICF在歸還的證據卷終發現Penry警官的一份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事件有可疑,需要深入調查,並提出包括市政府CEO Bennie等幾名嫌疑人物(person of interest)。Herald Sun對此事作了詳細報道後,維州警務處長決定重啟調查。

議會聆訊發現了甚麼問題?

儘管第一次聆訊確認了一些情況,及向醫務處和市政局提出十多項的改進建議,但事情本身還有很多疑點尚未澄清。譬如說既然要去搜集證據為什麼調查員不佩戴隨身攝錄機?為什麼醫院的廚房及所提供的食品沒有進行化驗?為什麼ICF的關閉消息在未正式執行前已被洩漏給其客戶給其市場競爭者CC知道?為什麼在現場拍攝的鼻涕蟲照片被修改?

媒體認爲事件還未能蓋棺定論,於是努力不懈地找尋可能遺漏了的證據。結果揭發了一份應該但卻未被提交作證據的對Knox醫院的調查報告。報告在2月22日ICF被關閉前數小時已交到醫務處。報告指出逝世的女病人住院期間只能吃軟食(soft diet)。軟食,包括三文治,都是從醫院內部提供,不會採用外部包括ICF等食物供應商。而且ICF只是六個醫院食物供應商之一,並不是唯一的一個。亦即是說女病人食物中毒或者死亡原因都與ICF無關。為什麼對醫院和ICF的檢查竟然相隔三週之久?只針對ICF作出調查決定又是什麼原因呢?基於新證據與之前的證供互相矛盾,委員會決定在25/8/2021重開第二次聆訊。

醫務處在聆訊答辯稱根據當時的證據沒有檢查醫院的急切需要,後面的檢查只是為了"完成"整個檢查程序。醫務處亦從病人所住的地方和附近的超級市場採取環境樣本檢查,結果只有在ICF發現病菌證據。雖然醫務處亦承認在溝通過程中有不足之處,不過關閉ICF的決定是因為調查和檢測結果,醫院報告並不影響這個決定。

委員會最後接受醫務處及市政府沒有存心誤導及隱瞞事實,不過在程序、執行和部門中間溝通上需要作深入研究和調整。至於是否有做偽證、貪污腐敗、職場欺凌等問題則並非委員會的關注點,只能留待維州警察局去調查和證實了。

醫務處和市政府的答辯以及委員會的這第二份報告內容顯然是不能令人滿意的。

既然醫院有六個食物供應商為何只針對ICF作出調查?關閉令是讓企業出現的問題作出整改後,就能恢復正常運作,為何在ICF事件上竟然升級到導致一個經營了30多年的企業倒閉,40多個家庭失去生計?ICF的投訴在警務處三易其手後被認定無需跟進,檔案結束;及後因內部文件洩漏,媒體廣泛報道後調查才得以重新開始。醫務處、市政府、警務處的運作中究竟有沒有失職、不負責任、濫用權力、互相包庇和貪污腐敗的問題呢?

掌權者如何運用權力、所抱持的態度、執行的風格,往往與當時的官場文化息息相關。一個高傲、自以為是的領導者,自然會凝聚一班風格相近的追隨者。上行下效,是古今不易的道理。

政府部門不合理的執法無法監管

在事件中我們看到單獨對ICF作出調查的決定根本沒有合理原由,醫務處已經收到醫院報告知道病人根本沒有進食ICF的食物,但仍選擇隱瞞整份報告繼續執行關閉令,銷毁了價值700,000元已製成的食物。更甚者是在關閉令未正式生效時去通知ICF的客戶,此舉無疑是讓ICF倒閉的催化劑。

另一方面市政府的調查指出的問題大部份都是以前曾經發生過而又已完成整改的。讓人懷疑做法是純粹為了增強關閉令的合理性。調查員不佩戴隨身攝像機、被修改過的照片、拒絕交出有關資料、以不斷升級的手段去座實ICF違反食品安全條例的嚴重性、還有的是,以財政理由撤銷控告,難道在提出控告前,律師沒有提醒政府打官司是要費用的嗎?這種種做法自然會讓受害人認定是一個陰謀。

當然陰謀論的說法很難被證實或否證。醫務處和市政府利用為了市民健康這一堂而皇之和無可反駁的理由而濫用權力,完全沒有考慮到企業及其員工的福祉和權利。委員會報告中以溝通及制度不完善去解釋或開脫政府的錯誤讓人失望。撇開是否有違法行為,政府部門這些不負責任、不專業、不誠實甚至不道德的行為,為什麼沒有機制去追責和處分呢?

澳洲是一個民主社會,我們有言論自由,傳媒亦敢於揭露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情。但如果政府依然故我、傲慢自大和不思改革的話,類似ICF被不公平對待的事件會不斷地重現。這又是否我們願意見到的呢?

官僚常見的語言偽術

維州大選在即,作為澳洲公民,我們亦應盡選民的義務參與投票,而且必須細心分析和研究參選人所提出的政綱和關注事項,在各種撥款和福利承諾的背後,是否有一個能為我們接受的價值取向和專業操守。我們希望選出一個不是為了權力和沽名釣譽的參選人,這樣才能建立一個負責任和能為市民服務的政府。

最後,大家可以通過以下的對話學習一下官僚們的語言藝/偽術。

1)聆聽委員:在2月22日召開的CC董事局會議中,你有沒有聲明在ICF事件上有利益矛盾呢?

CEO Bennie: 有。

聆聽委員:但會議紀錄上並沒有記載。

CEO Bennie: 這問題就得讓會議紀錄員來解答。

2)聆聽委員:你認為CC有財政困難嗎?

CEO Bennie:沒有,我們只是現金情況有點緊張,都是可以控制的。

註:CC接受政府撥款超過2仟萬,其中包括醫務處至少6佰萬。CC從成立開始每年虧損,2018,19两年共虧損100多萬,现正在繼續尋求政府撥款資助或者收購。

3)聆聽委員:ICF員工拍攝到照片在鼻涕蟲附近有一濕紙巾,但調查員所提供的證物照片內紙巾已不存在。是否說明照片被人修改了?

調查員Garlick: 我拍攝的照片中只有雜物,不清楚為何ICF的照片上有紙巾,也不明白為何呈堂證據中的照片則既沒有雜物也沒有紙巾。

註:照片是調查員提供給市政府,然後通過醫務處呈交的。

Ian Cook能改變甚麼?

經營35年的家族企業因為政府部門不合理的執法而倒閉,Ian Cook到現時只能訴諸於民事法庭追究責任,結果未知。Ian因此而在這屆議會選舉成為獨立候選人,挑戰州長安德魯斯。Ian本人認為他有機會可以扳倒安德魯斯而當選,盼望可以在議會推動正視政府內的腐敗行為。

不過,Ian Cook真的能作得到嗎?學者們普遍相信政府內的腐敗行為,特別是不合理地使用權力,都不是法例可以處理或減少,只能透過設立投訴機制,讓認為受不合理對待人士提出申訴,由獨立於政府人士來處理,才是最有效。

當然要每一個腐敗個案得以平反是沒有可能的事,不過這機制卻可提醒政府不同部門各級人員,他們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

Ian Cook提出的是他個人經歷的腐敗行為,維州居民還記得在2020年導致維州封城百多天的酒店隔離事件中,到今天仍不知錯誤的決定是如何作出來。不過,維州居民會願意接受安德魯斯政府不是完美無缺,繼續讓他執政下去嗎?我相信11月26日的維州大選,自有分曉。

文/本刊編輯部

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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