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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美國大選進入衝刺階段
文/本刊編輯部 圖/網路
距離美國的總統選舉還有不到一個月,按照慣例兩黨候選人電視辯論、競選較勁兒的關鍵時刻,現任總統、共和黨候選人特朗普爆出新冠病毒檢測呈陽性的新聞,簡直是比美國總統競選本身,更博眼球。2020年註定在歷史長河中留下濃重一筆,而2020美國大選也必然是撲朔迷離。
「十月驚奇」來得有點早
9月18日,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魯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因癌症去世,終年87歲。她的去世在美國政界和司法界引發震盪,不僅因為大法官補缺提名將影響2個月後的總統選舉,甚至有人認為會影響美國國運,還因為她本人在美國法制、民權和女權歷史上的地位。有觀察者將此成為美國選前提前到來的「十月驚奇」。
今年美國大選兩黨競爭已經日趨白熱化,且雙方均尚未出現壓倒性優勢。若出現「十月驚奇」,可能會使得今年的選舉結果更加撲朔迷離。顧名思義,「十月驚奇」是指在美國大選前最後一刻出現的一些影響雙方選情的突發事件,無論是自然發生的(比如颶風和其他自然災害),還是被故意製造或曝光的(比如軍事行動、重要的政治提案等)如2016年美國聯邦調查局重啟對希拉蕊「郵件門」的調查。
「十月驚奇」最早可以追溯到1972年的總統選舉,也有一些資料認為它來自1980年的競選活動,《紐約時報》在這一年第一次使用這個詞。在研究美國選舉政治的中外學者看來,「十月驚奇」可能會徹底改變整個選舉進程,也可能會強化不可避免的選舉結果。
而10月2日,特朗普通過社交媒體證實自己和夫人梅拉尼婭新冠檢測呈陽性並將立即開始隔離的一條推文,則更是給美國下個月舉行的總統選舉投下震撼彈和增添不確定性,包括接下來競選如何進行,以及選情天平會傾向哪一邊。這一事態也是非常符合美國大選「十月驚奇」的標準,可誰也沒有想到「十月驚奇」來自於特朗普本人。
首場辯論成了「打嘴仗」
9月29日,兩位美國總統候選人特朗普和拜登就新冠疫情、經濟、大選合法性等議題針鋒相對,然而兩人互相打斷、出言不遜,甚至人身攻擊。觀眾只記住混亂的場面,而非候選人傳達的資訊。然而對於大部分觀眾來說,這場辯論並不會左右他們的選票。BBC的美國合作夥伴CBS電視臺在辯論前進行的民調顯示,只有6%的選民表示,收看辯論是因為還沒拿定主意為誰投票。
總體來講,拜登(Joe Biden)的表現比特朗普及其盟友此前的保守預期更加強勁有力。如外界所料,特朗普對拜登的過往記錄和智力水準發起了咄咄逼人的攻擊,他不斷打斷拜登的發言,有幾次似乎導致這位前副總統有些慌亂。但拜登也進行了反擊。《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和美國全國廣播公司新聞頻道(NBC News)聯合進行的一項新民調顯示,首次電視辯論後,美國總統特朗普在此次連任競選中獲得的選民支持率創下今年最低水準。這次民調顯示在登記選民中,民主黨提名的總統候選人拜登以53%對39%的支持率領先於特朗普。
此屆美國總統選舉被視為一場「最老男人戰爭」,2016年時川普打破雷根的記錄,以70歲的年齡成為美國史上就任時年齡最大的總統。放眼四年,1946年出生的川普已經74歲了,而比他還要年長的拜登也77歲了,無論雙方何人入主白宮,都將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年長的總統。拜登一直痛批川普對疫情的散漫、對種族問題的輕忽,也強烈反對川普不滿意即退出國際組織的作風,他強調仍須重視國際合作,才能為美國帶來最大利益。而川普則主張自己政績極佳,能維護美國利益,還抓住拜登不時的失言,譏笑他是「失智老人」。
如今,特朗普已出院返回百官。其的醫療團隊在記者會上表示,雖然特朗普還沒有徹底脫離危險,但是他的臨床狀態已符合出院的要求。而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日前也表示,如果衛生專家表示沒有安全疑慮,他願意參加下周與特朗普總統的第二次競選辯論。鑒於首場論戰的混亂,唯有期待第二場競選辯論能體現出雙方對彼此的尊重與應有的水準。
美國總統怎麼選
相較於澳洲由公民直接選出總統,美國採用的是間接選舉的方式,以「選舉人制度」選出國家領袖。
美國的「選舉人制度」是先由每一州的選民投票選出支持的候選人,哪一位候選人的得票數高,即可獲得該州的勝利,並拿下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正是「贏者全拿」的概念。
天,全民投票將決定新一屆美國總統人選;但是,在公眾投票當中得票最多者未必就是最後的勝者。
在總統選舉當中,美國人到票站投下一票時,他們投選的其實是由一組官員組成的選舉人團。這個片語當中的「團(college)」就是指有著共同任務的一組人,而這些人就是選舉人,他們的任務就是選擇總統和副總統。選舉人團每四年聚集一次,時間是在選舉日的幾個星期之後,這是他們完成這個任務的方式。
全美國總共有538個選舉人。每個州的選舉人數量大致上反映該州的人口規模。加利福尼亞州的選舉人最多——有55個——而一些人口稀少的州份,比如懷俄明、阿拉斯加和北達科他(還有華盛頓特區)等,選舉人數量可以少至三個。每個選舉人代表一張選舉人票,而總統候選人需要贏得選舉人票中的大多數——即270張選舉人票或以上——才能當選總統。
通常來說,各州會將所有的選舉人票都投給在該州的選民投票中勝出的人。舉個例子,假如共和黨候選人在德克薩斯州的全民投票中贏得50.1%的票數,那他就會獲得該州的全部38張選舉人票。只有兩個州(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會依據每個候選人在本州內的投票中得票的比例來分配選舉人票。這就是為什麼總統候選人的主要目標是那些特定的「搖擺州份」——就是那些雙方均有可能在全民投票中勝出的州——而不是想在全國贏得盡可能多的選民票。每贏得一個州,就會令他們離270張選舉人票的目標更近一步。
美國為什麼要採取這樣的選舉制度,源於在美國憲法於1787年起草時,考慮到這個國家的幅員之大以及通訊的困難,全國公投選舉總統在實際操作上是不可能的。與此同時,人們對於允許由首都華盛頓特區的立法者選擇總統的辦法也不大支持。於是,憲法的框架制定者就建立了選舉人團制度,由每個州選擇選舉人。較小的州更支持這個制度,因為比起全國性的全民投票,選舉人團制度在決定誰當總統這件事上給了他們更多的發聲機會。